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現將“甘肅甕福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磷酸一銨項目”有關環境影響后評價事宜進行第一次公示,以便廣泛了解社會各界公眾對項目環保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甘肅甕福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磷酸一銨項目
項目概況:甘肅甕福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地處絲綢古道河西走廊中部的金昌市河西堡鎮,2006年10月,由甕福(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和甘肅金昌化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按照“礦、酸、肥”等資源優勢互補、強強聯合的戰略發展思路聯合投資組建而成。甘肅甕福化工有限責任公司120kt/a粉狀磷酸一銨節能新工藝技改項目于2009年2月取得環評批復,并于2010年10月驗收通過。之后為了提高產品品級,豐富公司產品結構,在原240kt/a裝置的基礎上增加了預處理工序,形成10萬噸/a 66%粉狀磷酸一銨裝置,于2016的12月編制完成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7年5月取得環評批復,2018年3月自行監測驗收。該項目建設完成后,磷酸一銨項目的生產能力為:58%磷酸一銨達到24萬噸/年,66%粉狀磷酸一銨達到10萬噸/年。
后評價由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在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產生不符合經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情形的,建設單位應當組織環境影響的后評價,采取改進措施,并報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和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備案;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也可以責成建設單位進行環境影響的后評價,采取改進措施。因此,我單位根據金昌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進一步以化解環境風險為導向加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工作的通知(金環發[2019]326號)文件指示,開展甘肅甕福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磷酸一銨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工作,并委托甘肅信佳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編制該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
二、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甘肅甕福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單位地址:甘肅省金昌市永昌縣河西堡鎮河雅路173號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韓春燕 15209446556 316455040@qq.com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單位的名稱及聯系方式
編制單位:甘肅信佳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甘肅省蘭州市民主西路97號大公大廈18樓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劉永福 0931-8482828 3120518909@qq.com
四、提交公眾意見表的方式和途徑
公眾可以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建設單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規定時間內將填寫的公眾意見表等提交建設單位,反映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和建議。公眾提出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無關的意見或者訴求,不屬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的內容,公眾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反映。
公眾提交意見時,應當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鼓勵公眾采用實名方式提交意見并提供常住地址。
對公眾提交的相關個人信息,建設單位不得用于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之外的用途,未經個人信息相關權利人允許不得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